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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关键在“防” 2012-06-20 新华网 ——专家谈当前职业病防治问题与对策 新华网北京6月19日电(记者陈炜伟、朱立毅)“职业病病因相对明确、重在预防”“落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亟待加强”……1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座谈会,邀请专家建言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与会专家表示,职业病防治关键在“防”,当前职业病预防还需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等多方合力。 据安全监管总局介绍,我国现有劳动力人口7.5亿,其中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超过2亿。同时,近年来我国职业病发病率呈现高发态势。2010年我国新报告职业病例2.7万例,比2009年增加50%。 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于2011年12月31日开始施行,为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破解职业病鉴定、医治、赔偿难等问题,厘清相关政府部门职责划分等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据。 针对当前职业病防治存在的问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所长李涛表示,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中介组织都要发挥各自的作用。他说,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特别是职业病病因明确、可预防,因此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在用人单位。 李涛说,首先要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促使用人单位落实责任。此外,可以通过开展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评选等营造氛围,促进企业自律。 在政府监管方面,他建议,由于我国企业数量较大,对监管队伍数量需求也大,应当把监管重心放在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同时,每年有重点、分行业进行检查,集中优势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认为,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仍然存在差距:职业危害现场监管难度大,技术性、专业性强,相关人员、队伍难以适应要求;相关法规、规章、标准需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有待加强等。 针对企业自律和政府监管面对的问题,专家建议,要发挥中介组织的力量。李涛介绍说,企业在建设项目评价、作业场所监测、健康体检等方面都需要专业技术支持。他介绍说,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等地建立的注册工业卫生师制度,来给企业具体的科学指导。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副理事长纪明波则认为,当前职业病防治形势复杂,特别是乡镇企业等基层区域形势严峻。目前,落实到县乡等的职业健康监管资源不足,除了落实企业责任外,政府需加大人力和资金投入。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副理事长任树奎在会上说,加强职业病防治还需完善“三项制度”。一是培训教育制度,即让公众从小接收职业教育,让职业健康深入人心;二是许可认证制度,特别是在高毒、高粉尘这些危害较大的行业和岗位上,许可认证制度尤为重要,只有通过严格的许可认证才能对企业行为进行制约;三是监督检查制度。 此外,不少与会专家表示,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推动职业病防治,要依靠科技进步,创新职业危害防治技术,加强源头治理和过程控制。此外,要加强职业危害防治体制、机制建设;加大问责力度,对职业危害事故给予严格调查和严肃处理。 (记者陈炜伟、朱立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