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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1 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没有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或没有按规定审批、安全措施不落实,均不得进行作业。
5.2 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6.6Kpa(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6.67Kpa(50毫米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
5.3 在高温或有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要有防止液体飞溅造成灼伤的个人防护设施。
5.4 盲板抽堵作业所在车间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施工人员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生产车间存档备查。
5.5 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工作。作业现场需备有防毒面具、灭火器材、洗涤用水。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
5.6 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兼做其它工作。
5.7 作业复杂,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除监护人外,还应通知专业消防队,救护队到现场监护。涉及到整个生产系统安全时,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相关负责人必须到现场。
5.8 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点半经30m范围内,禁止动火作业,工作照明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5.9 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5.10 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5.11 设备内作业应按规定办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5.12 抽堵盲板作业人员禁带火种,必须穿劳动保护用品,禁止穿化纤织物。
5.13 项目负责人应按《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的要求,送审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开工。
5.14 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5.15 抽堵多个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5.16 每个抽堵盲板处应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
5.17 抽堵作业结束时,工艺班长须对盲板检查确认并在许可证上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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