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相声演员刘惠醉驾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法庭适用了简易程序,刘惠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法官随后宣布,刘惠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千元。刘惠此前已在看守所羁押了1个月。按规定,他可在看守所继续服刑3个月,直到刑满释放。
“我因为醉酒驾车被羁押,日期一个月,”刘惠在法庭上回答法官的声音浑厚有力,但却没有了演电视剧时的潇洒,庭审中偶尔低着头。 检方认为,刘惠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应该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我没有异议。”刘惠每说一句话都点点头,向法官表示自愿认罪。 “我在地坛北门参加朋友孩子的婚礼,参加婚礼的有一些小学和中学同学,就喝了些酒,”刘惠说,当天中午喝的是牛栏山百年二锅头,大概喝了五六两。离开饭店时他找过代驾但没等到。“知道不能酒后驾车,当时想早点回家,有点侥幸。”刘惠告诉法官。 刘惠驾驶的是讴歌牌SUV车,当时车上就他一个人。被撞事主张某驾驶的是一辆马自达牌白色车,当时车上还有车主已怀孕的妻子。撞车后,车主妻子说她可能受到了惊吓,于是就报警等待交警赶到。 38岁的车主张先生说,当时他的车被追尾了,发现保险杠后边被撞坏,报警后刘惠一直在现场,没有离开过车主的视线。交警赶到后,刘惠向车主赔偿了300多元的车的损失,其妻子体检费用约100多元。 交通部门证实在当天的事故中,刘惠负有全部责任。事发后刘惠向事故对方赔偿1千元,当事人已经表示谅解。
“对自己没什么可辩护的,我触犯了国家的刑律,”刘惠说到这里清了清嗓子,“从去年5月1日,自己也知道醉驾进入法律的条令,心存侥幸,下午想早点回家,给他人造成了损失,也给家人造成了忧虑,我很惭愧和后悔,既然触犯了刑律,甘愿承担责任,认罪服法。” 在短暂休庭期间,坐在旁听席上的两名刘惠的家属,一名戴眼镜的老人和一名中年女士都未接受记者的采访,只是连说谢谢。 重新开庭后,法官当庭宣布:“刘惠犯危险驾驶罪,判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千元。”听完判决,刘惠的表情显得很平静,只是第三次看了看家属。 “作为公众人物应该带头做好榜样,希望你能做一个守法公民。”法官对刘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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