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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6月29日拍摄的爆炸现场(手机拍摄)。当日早晨5时15分,一辆油罐车在沿江高速上行驶至广州黄埔区丹水坑路段时,因碰撞引发连环爆炸。一些过往车辆、附近建筑物和一个木材厂过火。新华社发
新华网广州7月13日电(记者 欧甸丘) 广深沿江高速“6·29”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爆燃重大事故直接原因已初步查明。7月11日,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召开会议,对该起事故直接原因进行分析研究。
经调查,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周崇海驾驶湘B83393(湘B3425挂)在广深沿江高速公路(K5+300m处)违法停车,刘振东驾驶湘L66215,未注意观察前方,未采取任何避让措施,追尾碰撞湘B83393(湘B3425挂),造成湘B83393(湘B3425挂)装载的54.22吨溶剂油泄漏。泄漏的溶剂油约41吨,沿高速公路路面(斜坡路段)自西向东流淌,经高速公路10个排水口的排水管,流至高架桥下方及周边地区,溶剂油挥发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过往机动车产生的火花引发连环爆轰,并引起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夏港高架桥下及周边的货物堆场、工棚等建、构筑物燃烧,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经研究,事故性质初步认定为:“6·29”重大事故是一起由货运车辆与危运车辆追尾相撞造成溶剂油泄漏引发爆燃,导致人员伤亡的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组已要求广州市有关部门对两辆肇事车司机和非法占用、非法出租土地的主要人员立案侦查。
下一步,省政府调查组将对事故责任进一步调查,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以及防范措施建议。
2012年6月29日4时20分许,广深沿江高速广州至深圳方向南岗段高架桥发生货车与油罐车追尾相撞交通事故,导致油罐车中的溶剂油泄漏,继而引发爆燃,波及广深沿江高速公路高架桥下及周边的货物堆场、工棚,造成20人死亡,31人受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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