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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中午,镇江市政府就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公司“7·12”二氧化硫泄漏责任事故进行情况通报。据了解,除对涉事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外,还将责成索普集团对新发展有限公司分管环境安全的副总予以撤职处理。
据镇江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卜晓放披露,12日10:20左右,事故造成公司所在的京口区谏壁街道焦湾大道附近部分居民身体不适。事发半小时后120接报,5支救护队陆续赶赴现场,将当地两个三甲医院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和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截至13日上午10时,共留院观察35人、收住入院40人,总体情况较为稳定,无生命危险。环境监测同时展开。到12日上午11:20,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设立7个监测点,由于气流扩散作用,监测时谏壁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已恢复到正常水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在善后处理和责任追究方面,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顿,同时对周边环境安全问题全面整治,一个月内拿出方案;当地环保、监察部门将分别成立事故调查组与责任追究组,责成索普集团对新发展有限公司分管环境安全的副总予以撤职处理,对其他具体责任人员,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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