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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9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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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险的个人防护用品。它又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由原来的国家行政机关直接管理模式,改变为行政机关提出要求,中介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采用安全标志,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提供了一个载体、和种标识。这种载体和标识不仅有利于政府部门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同时从使用者的角度来看,也有利于加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安全标志不仅有体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符合要求的功能,也是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入市场的一张通行证。同时,通过安全标志管理,使符合安全生产防护性能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入市场,也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对市场的管理,促进劳动防护用品市场的稳定、健康地发展。
为了实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并于2005年10月13日公布之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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