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加大事故查处结案力度,今年以来,依法依规对4起较大事故进行挂牌督办,目前3起已结案,共处理责任单位7家、责任人17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3人,给予行政处分14人,行政处罚240万元。
9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督查反馈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新疆加大事故查处结案力度,对阿克苏地区温宿县“4·1”较大建筑施工事故、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5·2”中毒窒息事故、乌鲁木齐市博轩凯悦商贸有限公司“5·9”中毒窒息事故和乌鲁木齐市“5·24”水管爆裂事故4起较大事故进行了挂牌督办。
目前,温宿县“4·1”较大建筑施工事故、肿瘤医院“5·2”中毒窒息事故和乌鲁木齐市博轩凯悦商贸有限公司“5·9”中毒窒息事故均已批复结案。“5·24”事故调查已完毕,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待自治区安监局审核后报乌鲁木齐市政府批复。目前,3起已结案较大事故共处理责任单位7家、责任人17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3人,给予行政处分14人。行政处罚240万元。
同时,新疆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举报的查处力度,今年1月到8月,新疆共核查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事故举报、库尔勒新象物资公司事故举报、阿克苏拜城顺发煤矿“4·29”事故举报等11起群众举报。目前,除乌鲁木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4·29”事故举报正在核查外,其余全部核查完毕,做到举报件件有核查,件件有回复。
据了解,9月10日至14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督查组对新疆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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