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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管理好压风自救装置,很据煤矿公司的“一通三防”管理规范,根据压风自救装置采取了一些管理要求,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进入风港、回风港、掘进工作面的回风流巷道,受突出威胁的矿井和采区回风巷有固定人员作业处、放炮操作地点、放炮撤离与警戒人员所在位置(包括避难硐室)等地点都必须安装压风自救装置。
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设位置及数量:
1、在反向风门以里的巷道内每隔50m也要安设5~8个压风自救装置,以供流动人员使用。
2、采煤工作面上下风道应安设压风自救装置,回风巷每隔50~100m安设5~8个压风自救装置;
3、回采工作面进风巷在距离下安全口50m以外处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其数量应满足工作面一班工作人员使用;
4、掘进工作面正前25~40m范围内和反向风门以外各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数量必须满足一班工作的最多人数使用;
5、在反向风门以里的小绞车房、小水泵房、运输机头、中转车场等有人固定工作地点,也要按工作面人员数量安设压风自救装置;
⑶压风自救装置及其供风管路由施工区队负责管理和维护;每班要指定专人检查压风自救装置是否齐全,供风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当班班长汇报,进行处理。施工单位至少每十天调校一次压风自救装置供气咀的供风量,保证压力适宜,风量充足。
⑷压风自救装置必须保证正常连续供风,平时要有专人负责维护,每个压风自救装置的供风量不得小于0.3m3/min。如遇特殊情况,需提高风时必须经矿值班领导批准。
⑸压风自救装置应安设在顶板稳定、支护完好、巷道较宽敞,无片帮冒顶、无杂物堆积和无淋水的安全地点或硐室内。压风自救装置必须吊挂牢固,供气咀距底板的高度为1.2m或不低于1.6m,但在同一条巷道内的吊挂高度必须统一、整齐。
⑹要保证压风自救装置及其管路、零配件的及时供应,发现损坏或零配件丢失要立即更换,确保压风自救装置套套完好。
⑺掘进头放炮时,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到正、反向风门以外的压风自救装置处,并打开压风自救装置,由当班班长和安监员负责落实。
⑻压风自救装置要建立管理台帐,便于对压风自救装置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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