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与储存物品有关,如储存甲类物质,要求库房为单层,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每座库房建筑面积为750㎡,防火墙间为250㎡;装有自动灭火设备的库房,其建筑面积可增加一倍。
(二)、在同一座库房或同一个防火墙间内,如储存数种火灾危险性不同的物品时,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甲、乙、丙类液体库房,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甲、乙类库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三)、库房的防火间距
1、甲类物品库房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具体可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现讲几个重要的间距:
这与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储存物品类别、储存量有关。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储存量小于或等于10t时,储存甲类物品库房与建筑物的最小防火间距为12m。
2、甲类库房与重要的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3、乙、丙、丁、戊类物品库房之间,以及与其它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时,最小防火间距为10 m。
(四)库房门应为铁门或木质外包铁皮,采用外开式,设置高侧窗(剧毒物品仓库的窗户应加设铁护栏)。
(五)库区的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距离不宜小于5m,并应满足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
(六) 仓库的安全设施:
应设有防雷、防静电、可燃烧体捡漏报警、消防等设施;电器、电缆均要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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