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暂停南昌安达安全技术 咨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等事项的通知 安监总厅规划函〔2012〕159号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经查实,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出具的河南省汝州市天瑞集团青松采石场、东马庄采石场、小山沟采石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并严重失实。一是外部安全距离与实际不符,青松采石场民爆物品仓库炸药库核量5吨,距西面的中平能化集团长虹矿生活区74.07米,但评价报告中并未显示该区域,只明确了炸药库西距关庙村530米;二是内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青松采石场仓库值班室距炸药库76.9米,且二者之间无防护屏障,而评价报告中两者距离是90米;三是该公司对东马庄和小山沟两个采石场共用的一个民爆物品储存库,出具了一式两份的评价报告,且核定储量皆为炸药5吨、雷管1.5万发,造成库容量扩大到炸药10吨、雷管3万发,存在超量储存等问题。 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决定暂停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半年(资质证书号:APJ-<国>-499,从该通知签发之日算起)。请你局对该公司依法处以3万元罚款,监督该公司执行暂停甲级资质决定的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于暂停期满后组织考核验收,并及时将整改验收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2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