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煙花大會前日突發意外,煙花落至看台炸傷百餘名觀眾,使得良辰美景頓成噩夢記憶。如何預防、應急大型公眾活動中可能出現的突發性事故,再次成為政府社會管理急需解決的課題。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由於安全風險評估不足、現場應急措施不周等原因,內地近年發生多起人間慘劇:早在2004年2月5日晚上,北京密雲第二屆迎春燈展期間,一名觀燈遊人在公園橋上跌倒,引發身後遊人擁擠踩踏,致37人遇難;2005年1月,深圳寶安世紀溜冰場火災事件3死10傷,為那年的節慶氣氛平添無數哀傷。 近年來,雖然國家在應急救援、運輸保障、衛生防疫等方面的應急處置能力有所增強,但內地大中城市群體性活動的應急水平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仍有較大差距。 借鑑國際經驗 完善體制 香港警方凡遇重要節日或大型活動,必在人群密集場所實行嚴格的人群管制措施,以防踩踏事件發生,民安隊、聖約翰救傷隊等受過專業訓練的社團齊齊出動,以備不虞發生。其防災與應急工作也由多部門承擔,應急機制一旦啟動,保安局、運輸及房屋局、民政事務總署、運輸署乃至電訊管理局等均會各司其職,切實提供保障。筆者一位香港同事幾年前在行山時遇天黑迷路,立即撥打999求救,香港飛行服務隊直升機半小時後即到達現場,此類救援事例在港司空見慣。 美國針對各類緊急事件先後制定、修訂的法律法規達上百部,為應急體系制度化、規範化奠定了堅實基礎。而接到爆炸威脅後以8分鐘時間成功疏散7萬名足球比賽觀眾的應急事例,曾被西班牙馬德里當作申辦奧運的能力佐證。 「天花無數月中開,五彩祥雲繞絳台。墮地忽驚星彩散,飛空旋作雨聲來。」古往今來,煙花是喜慶歡樂之花,是中國民俗節慶與盛大典禮不可或缺的元素。但只有早日建立完善制度化、常態化、標準化的應急體系,統一有序指揮,科學組織調度,將應急落實到每個公共服務部門,貫徹到每個操作細節,才能避免類似問題再發生,才能讓人在璀璨煙花散盡後,看到的不是混亂與恐慌。■
摘自《香港文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