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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何以成“留守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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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7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寒冷的冬天,因为暴雪,让我们关注因学校建筑被雪压塌而伤亡的孩子;而在广西贺州市,一群还躺在病榻上痛苦呻吟的孩子,他们的伤痛,却不是因为暴雪,而是在节日里曾带给他们快乐的爆竹。只不过,在非法加工爆竹的作坊里,他们是一个个令人触目惊心的“留守童工”!不知道,那些在远方打工的父母亲们,闻知这样的消息,会是怎样的悲伤和痛心?

  据11月15日《北京日报》报道,11月12日8时许发生的广西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公会镇杨会村爆竹作坊爆炸事件系非法加工爆竹因意外打火而引起。死伤的13名儿童全部为“留守儿童”。杨会村党支部书记杨佑记告诉记者,目前全村百分之七十的青壮年都在广东等地打工,小孩留在村上由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照顾。由于老人身体状况和精力欠佳等原因,这些“留守儿童”大都缺乏应有的家庭管理和教育。

  随着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留守儿童。有专家曾总结分析,留守儿童由于生活在一个特殊的成长环境里,因而出现了一系列的“留守儿童综合征”:一些儿童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祖父母等亲属或因年长、或因经济生活等多种原因无法认真行使对儿童的监护权的情况随时可见,儿童在健康、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权益受到侵犯的事件屡有发生。

  而在广西贺州,令我们愤怒的是,那些花样年华的留守儿童,却被黑心的作坊主当成“留守童工”:最小的仅仅7岁,最大也才15岁。两名犯罪嫌疑人为降低成本牟取暴利,雇用本村小学的学生利用上学和放学前后时间非法生产爆竹。有的学生为挣点零花钱,甚至凌晨3点就起床做工。非法黑作坊当然不会去关心安全生产,那些起早摸黑劳作的孩子们,以他们的认知,又怎会预料到非法生产爆竹的危险程度。

  “留守儿童”为何会成为“留守童工”?是因为贫困还是因为“守夜人”的玩忽职守?这些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许因为年迈而疏忽了对孙辈的呵护,可是,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管机构、负责劳动保障的职能部门和孩子就读的学校,为何会放任非法爆竹作坊的存在和孩子们的冒险作业?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难道非要发生惨祸,才能意识到其重要性?那些“被留守”的孩子,我们应该给予怎样的呵护和关爱?

  惨剧之后,当地有关部门会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并问责失职渎职的有关部门责任人,可是,等悲剧被淡忘之后,是不是相关的问题,又会“泛起”?当我们都在关切“富二代”的时候,我们的目光,可曾注目到那些“留守儿童”?(吴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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