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搭设高层脚手架,所采用的各种材料均需符合质量要求。
(2) 高层脚手架基础必须牢固,搭设前经计算,满足载荷要求,并按施工规范搭设,做好排水措施。
(3) 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4) 必须高度重视各种构造措施:剪刀撑、拉结点等均应按要求设置。
(5) 水平封闭:应从第一步起,每隔一步或二步,满铺脚手板或脚手笆,脚手板沿长向铺设,接头应重叠搁置在小横杆上,严禁出现空头板。并在里立杆与墙面之间每隔四步铺设统长安全底笆。
(6) 垂直封闭:从第二步至第五步,每步均需在外排立杆里侧设置1.00m高的防护样栏杆和挡脚板或设立网,防护杆(网)与立杆扣牢;第五步以上除设防护拦杆外,应全部设安全笆或安全立网;在沿街或居民密集区,则应从第二步起,外侧全部设安全笆或安全立网。
(7) 脚手架搭设应高于建筑物顶端或操作面1.5m以上,并加设围护。
(8) 搭设完毕的脚手架上的钢管、扣件、脚手板和连接点等不得随意拆除。施工中必要时,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工序完成后,立即恢复。
(9) 脚手架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填写交验单后方可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应有专要管理、检查和保修,并定期进行沉降观察,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10) 脚手架拆除时,应先检查与建筑物连接情况,并将脚手架上的存留材料,杂物等清除干净,自上而下,按先装后拆,后装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的材料应统一向下传递或吊运到地面,一步一清。不准采用踏步拆法,严禁向下抛掷或用推(拉)倒的方法拆除。
(11) 搭拆脚手架,应设置警戒区,并派专人警戒。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恶劣气候,应停止脚手架搭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