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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通则
1 本通则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规范和标准。适用于各生产岗位人员。
2 上班前保证有充分的睡眠和良好的休息,班前不得饮酒,工作时集中精力,谨慎操作。
3 进入生产现场禁带火种,要穿好防静电工作服,不准穿钉子鞋、拖鞋,不准赤脚赤膊。
4 工作时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准脱岗、串岗、睡岗、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5 严禁领带小孩及非生产人员进入站区。劝阻非工作人员不要在管道或处于事故状态的区域逗留。
6 严格遵守岗位操作法和安全规程。坚持巡检,发现异常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向领导汇报。
7 动火一律办动火许可证,检修要办检修证。
8 对消防器材要会正确使用和保管,消防设备严禁移作它用,并保证其良好状态。
9 电器设备、线路的维修,必须由电工进行;仪表装置的修理工作,应由仪表工进行;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乱动。
10 高空、高压、电力等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对易燃、易爆的气体(液体)的操作使用,严格按规范执行。
11 每年要在雨季前认真检查避雷设施,确保性能良好。
12 禁止在站区堆放油布、破布、废油等易燃物品。
13 做好十防工作:防着火、防爆炸、防静电、防中毒、防破坏、防灼烫、防窒息、防物打、防击伤、防盗窃,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14 发生事故必须保持镇静,尽力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同时立即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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