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炮竹要选安全地带,不在公共场所及禁燃区燃放烟花炮竹,严禁违规燃放。 1、正确选择燃放地点。 烟花爆竹不得在室内燃放,不许对人、物燃放,应选择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地方燃放。严禁在市场、剧院、繁华街道等公共场所和古建筑、山林、电力设施下方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燃放。燃放烟花爆竹要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的安全规定。 2、注意烟花爆竹特点,掌握燃放方法。 (1) 燃放吐珠类烟花时,应将烟花固定在地上或75-90度角对空燃放,严禁手持相互对射,以免伤人或引起火灾。 (2) 燃放组合烟花时,应将烟花直立平放于地面,四周夹紧并固定,防止燃放时因振动而倾斜或倾倒。 (3) 燃放线香手提吊挂烟花时,应平提线头或用小竹杆吊住棉线,点燃后,手向前伸,勿近身体。 (4) 燃放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烟花时,必须注意周围环境,放置平坦地面,点燃引线后,离开观赏。 (5) 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时,应将烟花钉牢在壁上或木板上,用手转动烟花,能旋转自如,才可点燃引线离开观赏。 (6) 手持烟花不得朝地面方向燃放。 (7)爆竹应在屋外空地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地面,不得横放。 3、燃放注意事项。 (1)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2)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时,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作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3)烟花爆竹不可倒置。 (4)点燃烟花爆竹如发生瞎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