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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机动翻斗车安全驾驶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机动翻斗车驾驶。
2 主要内容
2.1 新车和大修后的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试车;要经常注意车辆各部螺栓的紧固润滑及调整等情况、变速箱及制动器的发热情况,如有过热现象应找出原因并及时排除。
2.2 起步必须平稳,不得突然加大油门,待行车一段距离再换二档、三档,使车速逐渐加快,严禁二、三档起卡,以防冲击,损坏机件。
2.3 禁止在行驶中用半踩离合器的方法降低车速,以免造成摩擦片处于半接触状态,致使摩擦生热而烧毁摩擦片。
2.4 车辆通过路面条件不良(如雨后、泥泞、溶软的沥青路面或灰沙地带),都应换慢速档行驶,避免急剧加速。
2.5 当路面条件差或坡度过陡的上坡地段行驶时,应提前换慢档上坡,下坡及较小弯时不宜快速行驶,更不得脱档滑行,避免紧急刹车失去平衡而发生翻车事故。
2.6 往坑沟里卸料时,在距坑边10m左右处应减速行驶,必须在距坑边1~2m处就近卸车,并必须备有档木以防塌方发生事故。
2.7 每天工作完毕后,必须仔细检查行车中所察觉到的异常声响及各种不正常现象并及时排除;然后洗清车上的污垢,以保持车况完好和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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