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明海身兼丰华股份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隆鑫通用董事,今日两家上市公司同时公告,称接涂明海家属通知,涂因“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近日被山西省娄烦县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履历显示,涂明海2007至2010年任工商银行渝北支行行长,后任隆鑫控股董事长。为隆鑫通用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10年10月16日至2013年10月15日。 隆鑫通用2012年8月上市,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则成立于2003年,涂明海为法定代表及董事长,但涂明海并未参与出资。隆鑫通用股东中,隆鑫集团出资9.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98%,涂建华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 2012年9月,隆鑫控股收购丰华股份原大股东沿海地产及另一股东久昌实业的持股,此后隆鑫控股持有丰华股份14.97%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涂明海由此接手丰华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职位。 隆鑫通用公告称,涂明海所涉案件与上市公司无关;目前公司经营管理及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涂明海被采取措施将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丰华股份也表达了大致相同的意见。其公告称,涂明海所涉案件与丰华股份无关。目前,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开展正常。董事会将尽快召开相关董事会议商讨涂明海不能履职的相关事宜。 娄烦县为山西太原一煤炭重镇。2月6日,有报道称,当地涉嫌一起事故瞒报,一伪装成蔬菜大棚的黑煤矿在2012年12月出现了塌方事故,死亡5人以上,该事当初被掩盖,直到2013年1月24日才上报太原市安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