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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元年的一张白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背后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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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专业补货车轮胎 于 2014-3-2 23:00 编辑

注安元年的一张白条   2004年9月11日,第一届注册安全工程师开考,无数安全生产工作者将其视为自己的节日,虽然这个日子是某个资本主义国家的灾难日。
  “家贫出孝子,国难显忠臣”,在混乱不堪,前途杳然的中国安全生产当今的背景下,安全生产工作者义无返顾地选择了注册安全工程师,他们以“士为知己者死”的江湖气息为这原来想抛弃他们的教育事业创造了一座金山。2004年报名人数达到了8万之多,由此创造的利润确实可观,于是国家局笑了,于是安科院笑了,无数相关机构笑了。
  第一次考试的通过率为13%,所有通过的工程师都认为这下可以提工资了,可以跳巢了。但2004年的那个政策也由于国家局改名为国家总局而烟消云散;安全工程师证书也由于国家局领导的交接变成一张白条了。许多拿到证书的安全工程师不知道改不改注册?在哪里注册?于是无数人在寻找挂靠,就象在寻找组织一样。
  这就是中国的现状,这就是注安的前景,中国的城市化建设中出现了无数诡异的图像,作为城市化进程中一部分的注安,也不能幸免——没有人知道李毅中会宣布什么新的规定,就好象牌友不知道其他人手中的牌一样。
  也许李毅中马上要公布所谓新政策了,这是也许又一张白条,这也将涌现更多的民工,修建更多的“豆腐渣”工程。 当然任何一个工程都是需要成本的,就象北京的大街一样,隔几天总要挖开修一修一样,因为谁都明白有工程就有收入,而只有这样才能使某些人在政绩多写几笔。而绝大部分看这个贴子的网友将和我一样象在路边看热闹,随口骂两句然后继续走着刚填好的路
十三、   将第二十条改为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发表于 2014-3-2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去中国人大网,提意见吧
发表于 2014-3-3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安全工程师一定有前途。期待新安全生产法更重视注安的地位和待遇!
发表于 2014-3-3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永远都是被人踩在脚底下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3-3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30岁以上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是等不到了
发表于 2014-3-6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安经历当作是人生中一次学习吧。
发表于 2014-3-10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正在学习中,还没有考注安呢,经历充沛,也许我考过后,也会蔫吧。
发表于 2014-3-13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安的春天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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