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物的不安全状态归根是由于管理疏忽或不到位所导致,尤其是明确危险存在的情况下却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或者不能采取消除危险的有效手段以致于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完全有悖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因而在以上隐患排查和整改过程中,我们的管理工作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反复整改的隐患消除不彻底反而麻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对此我有以下几点建议希望能在以后的管理工作中提高管理效率。 第一,在施工组织设计阶段能科学且充分地考虑施工现场塔机的布置,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筛选塔机型号,在保证塔机工作的效率符合实际施工量需求的情况下,结合塔机对工程进度的贡献从长远角度考虑如何节约机械设备租赁的成本。应避免一味考虑成本问题造成施工区域存在覆盖盲区或塔机变幅覆盖边沿调运能力过低现象,防止其导致后期物料调运能力无法满足施工需求而增配其他机械设备造成的额外成本和工期延误。另外也应预先考虑塔机安装和建筑主体成型后塔机拆除时潜在的困难。 第二,在招标阶段,应委派经验丰富的安全管理员及机械管理员和投标租赁单位就后期机械设备的管理进行协商,对租赁方处理问题的能力进行了解,明确租赁方对后期租出设备可能出现的故障应采取的措施并且就常见的不同问题定以时间节点以确保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最终将各投标方对于接受管理的态度情况纳为选择依据。 第三,加强提升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意识以充分认识到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危险性,重视与租赁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并以此为据督促租赁方履约。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切忌以赶工期为由而冒险指挥机械设备运作。 第四,项目管理应健全奖罚制度,合理的正面与负面刺激能督促租赁方配合管理工作。 第五,充分发挥项目机械管理员作用,使其对于现场施工机械制定详细的周期检查表。例如我现场2号塔机安全例检为每周三一次,检查时首先观察塔机起吊和落钩后塔身摆幅,其他检查项包括塔身所有连接螺栓(看、听、拧)、测试三大主要安全装置(力矩限位、起重限位、排绳装置),隔一周周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除重复安全例检内容还应检查销轴连接处、其他安全装置、所有滑轮防脱槽装置、钢丝起毛情况、导轨和电机的润滑、电气连接情况等。以上检查周期的长度应考虑塔机阶段性日作业量的变化,同时在检查过程中应观察塔司和地面信号的配合情况。 以上几点为本人在工作总结中摘出的些许经验浅谈,忘各位大侠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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