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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我市自2002年起,已连续开展了十一次“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践表明,通过“安全生产月”开展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活动并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能够有效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以活动促工作,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今年6月将迎来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国务院安委办在2013年工作要点中已明确要求:各级安委会要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市安委办为提早谋划、统筹制定我市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力争在往年活动基础上开展得更加有规模、有声色、有实效,拟集思广益、博采众议,广泛征集各区(新区)、各部门活动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新区)、各单位高度重视,提前策划若干符合辖区实际、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内容要深入基层、广接地气,服务社会、创新形式。
二、请各区(新区)至少策划5项重点活动,市经信委、交通运输委、教育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消防监管局、公安交警局至少策划3项重点活动,其他单位至少策划1项重点活动。
三、请各区(新区)、各单位认真填写《2013年度“全国安全生产月”重点活动项目表》(见附件),并落实专人于2013年3月22日前电邮反馈至市安委办(联系人:尹恒,联系电话:8366394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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