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20日9时45分,鸡西矿业集团公司城子河煤矿西二采区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4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损失984.8094万元。这起事故造成1名厅级领导、4名县团级干部殉职井下。事故损失之大值得我们反思与吸取教训,从而杜绝和防范类似事故的重现。 一、事故发生地点概况 城子河煤矿属高沼气矿井、CH4绝对涌出量为41.75m3/分,CH4相对涌出量为22.6m3/T,煤尘爆炸指数为33.5%—33.9%。该矿已投用KJ4型瓦斯监控系统,井下已有3个采煤面17个掘进工作面安设瓦斯传感器22处,安设瓦斯断电仪探头19处。井下无瓦斯抽放系统。事故发生在西二采区,主要开采3B层和24号、25号层煤。3B层有145综采工作面和801全煤掘进与原802全煤回风下山停工巷道(240米)。 瓦斯爆炸发生在3B层全煤下山风道(原802停工巷)距拉门点146米处。此巷道沿3B层全煤下山掘进、采用钻爆法施工,锚杆支护、巷道断面6.3平方米。年初掘进时,双局扇双风筒同时供风,供风量360m3/分,巷道回风流CH4浓度为0.9%,瓦斯绝对涌出量达3.24m3/分。元月2号因一台局扇停风、工人误送电、电缆放炮曾发生一次瓦斯燃烧。一月末此巷封闭,5月24日排瓦斯后巷道启封,准备回撤设备。6月16日矿决定将此巷道改为新投产的145综采工作面的临时水仓。至6月20日发生事故时,巷道积水斜长80米,水面以上全煤巷长160米。事故前此全煤停工巷采用一台28KW局扇供风160m3/分,一台11KW局扇做备用。距煤巷拉门点往下15米设一处监测探头,监测信号可反映到通风区监测室。事故后国务院技术调查组经灾区现场勘察,对35名知情者调查取证与对井下供电系统和四台供电开头开箱解剖取证证实:现场主用和备用局扇自动转换联线断开,风电闭锁短接,瓦斯电闭锁没接。 二、事故的主要原因 经充分调查和技术鉴定,认定这起事故主要原因为: 1、局扇停风造成停工煤巷瓦斯积聚。外包队工人误送电导致潜水泵开关(插销开关虚插失爆)产生电弧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在爆炸火焰传播过程中,运输巷道和145采煤工作面部分煤尘和被摧毁的盲巷密闭内瓦斯参予了爆炸。增加了爆炸破坏威力。 2、外包队安全管理混乱,严重以包代管。灾区现场外包队人员遇难32人。外包队入井即无正式的用工合同,也没有经过正规安全培训,又无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井下作业各自为政、无统一的安全监督管理。 3、井下事故区域接送电管理混乱。外包队作业停电、送电无报告,无审批,外包队无专职电工,不懂供电知识的临时工经常随意接电,随意停送电,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随意短接或甩掉。 4、重点瓦斯掘进面(全煤巷道)密闭启封复用后,没有重新制定并落实可靠的通风安全措施。此煤巷事故前定为重点瓦斯工作面,回风流CH4浓度0.7%,瓦斯绝对量达到1.12m3/分,应继续按重点瓦斯面管理,落实“三双两闭锁”等专门通风安全措施。 5、隔爆和安全防护器材投入不齐全。灾区现场勘察发现3B层生产系统原有4处临时通风设施,质量不合格,3B层和24号、25号层煤之间石门没安设隔爆设施;灾区内二个采煤,三掘进及外包作业人员均没佩带自救器,班组长没带便携式瓦斯报警器,造成灾害波及范围扩大,人员伤亡增加。 6、电钳监测工素质低,无证上岗。承包队三名机电检修工不懂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怎么联接,没经过岗前培训。瓦斯监测室无专职执机员,不知超限报告。监测系统显示瓦斯超限40分钟无人观察,无人报告。检修工兼微机员一小时内观察一次瓦斯监测记录,问他瓦斯超限为什么不报告,说岗位责任制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