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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扎实做好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稳定发展,日前,禹州市专门对落实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以下简称《七条规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次重申,凡不符合《七条规定》的煤矿,一律不准复工复产。
该市要求,全市所有煤矿要深入开展以落实《七条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以“铁规定、钢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为总要求,进一步加大所有矿工的培训教育力度,使每一个矿长、每一名矿工都熟悉掌握《七条规定》,用“七个必须、七个严禁”保护生命、捍卫权益;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的复工验收,认真检查“七条规定”是否落实,对不符合《七条规定》的煤矿,一律不准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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