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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奥地利DSB1973规定(我国标准CB9075-1988《架空索道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规范》的规定与之相似),出现下列情况应即报废:
(1)表层相邻两俐丝发生断丝,断头有可能弹出时(俗称爆丝)。
(2)在200d长度范围内,断面积均匀性的减少10% d为密封索直径,断面积减少包括断丝、磨损、腐蚀及其他损坏等。
(3)在30d长度范围内,断而积局部性的减少5%。
此外,现场安装时,个别密封索曾发现表层Z形钢丝间存在缝隙偏大的情况,由子在以后使用过程中会逐渐自行密合,说明这种情况对其使用质量不致发生影响。在初期使用后,也曾发现过其表层有个别Z形钢丝断丝,可能是该钢丝的接头脱焊或受雷击所致,断丝后,该根钢丝因应力释放回缩,而导致在断口处有一定宽度的空隙,如其相邻钢丝并无特殊情况,用环氧树脂将断头空隙处9结并填满后,应仍可正常使用,当然,以后在使用过程中仍应对此断丝附近的区段加强检查监视,如发现空隙进一步增大,还必须再次用环氧树脂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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