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100例 1、 进入作业区域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作业中未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服装; 3、 劳动保护服装不合体; 4、 工作服发生破绽后没及时缝补、沾上油污后没及时清洗干净; 5、 作业现场穿拖鞋作业; 6、 指定区域、类型作业时不穿安全鞋; 7、 气候炎热时赤膊作业; 8、 热工作业中领口、袖口及裤脚、鞋带未扎好; 9、 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 10、 装配作业中不戴手套; 11、 磨削作业中不戴护目镜; 12、 操作旋转机械时戴手套; 13、 打大锤时戴手套; 14、 气焊气割作业中不戴护目镜; 15、 焊接作业不使用口罩; 16、 对有害光线、射线及噪音未采取防护; 17、 与正在作业中的人交谈; 18、 意外事态发生时,于事发地点聚集; 19、 厂内骑车载人; 20、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或上岗作业; 21、 随地吐痰; 22、 吸游烟或未在指定处吸烟; 23、 作业时间内在作业场所打闹、嬉戏; 24、 铁路道口与火车抢行; 25、 站在道路中间交谈; 26、 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作业; 27、 操作机械设备时精力不集中; 28、 不按时参加安全教育或培训; 29、 不对施工环境进行安全确认; 30、 交接工作不明确; 31、 单手上下直爬梯; 32、 在没有防坠措施的高处边缘逗留; 33、 不妥善放置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工件; 34、 在吊车负重下方通行; 35、 吊运物件时未避开地面施工人员; 36、 不听他人劝阻进入危险区域; 37、 无视危险标识进入危险区域; 38、 随便进入其它作业场所; 39、 随意触摸不熟悉的机械、器具及控制开关; 40、 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警示标识; 41、 擅自拆除或增设吊板; 42、 高处切割余料及施工附件时不采取防坠措施; 43、 开设临时人孔、物料孔后未采取防坠措施; 44、 无许可证件从事特种作业; 45、 作业前不对所用器具进行安全检查; 46、 使用不属于自己使用的工具、设备; 47、 不按指挥人员的指挥吊运作业; 48、 私自拆卸所用工具上的安全装置; 49、 密闭场所采用明火照明; 50、 随便摆放施工辅料和生产成品; 51、 不顾施工工序野蛮施工; 52、 施工条件不成熟时勉强施工; 53、 作业姿势勉强; 54、 作业用力过猛或动作不协调; 55、 以投掷方式接送工具、工件; 56、 撞击带压工业气瓶; 57、 乙炔气瓶放倒使用; 58、 装配或调整大型工件时固定不牢; 59、 收工后不及时清理干净作业现场; 60、 高处作业收工后,在吊板上存放物件; 61、 交叉作业时,不与其他作业人员进行沟通; 62、 单人搬抬50公斤以上的重物; 63、 两人以上搬抬重物时,口号不一致; 64、 跨越负重钢缆; 65、 压力容器内部作业时采用高于12伏的照明电压; 66、 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进入狭小、密闭舱室作业; 67、 下雨时露天进行电焊、气刨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68、 密闭容器内焊接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69、 潮湿场所进行电焊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70、 行使监护职责时擅自离岗; 71、 使用已报废的设备和工具; 72、 使用有安全缺陷的工具; 73、 超负荷使用力学器具; 74、 起重作业时观察不全面、指挥信号不确切; 75、 站在吊物上指挥吊运作业; 76、 超载使用起重设备; 77、 起重作业吊运物件时捆绑不牢; 78、 未经许可,随意拉设临时供电线路; 79、 面对电气开关拉、合电闸; 80、 带电维修、保养电气设备; 81、 焊接工作回路线连接不规范; 82、 擅自拉设生产中非安全电压供电的固定照明设施; 83、 非特种车辆厂区内驾驶超速(10公里/小时); 84、 电焊工不对焊机进行保护接零; 85、 电气设备在收工后没有及时切断电源; 86、 气焊气割设备在收工后不及时关闭气源; 87、 禁火区域内未经许可擅自动火; 88、 随意放置物件,阻碍防火、逃生通道; 89、 不了解作业场所周围情况,随意动火作业; 90、 周围存在火灾或爆炸因素时,冒然动火作业; 91、 在不明来历的小型桶类容器上进行焊割作业; 92、 冒然对带压管道、容器进行焊割作业; 93、 不按规定的色标使用气割软带; 94、 利用氧气进行通风; 95、 在船只上吸烟; 96、 热工作业完毕后不及时清理遗留火种; 97、 在消火栓、灭火器等关键部位周围堆放物件; 98、 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救尚未断电的电气火灾; 99、 在电气开关下存放易燃易爆物质; 100、 私自存储燃油等危险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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