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车司机须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独立上岗操作,没有师傅在场,学徒工不准单独操作。 2、每班工作前,必须按点检规定的要求,逐项进行点检,并作好记录和反馈,发现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严禁天车带病运行。 3、司机上下天车,必须走专用扶梯和安全通道,如天车在运行中出现故障不能停靠指定位置,司机不得翻越天窗沿大车轨道行走下车。 4、每班工作前,司机应了解吊运的内容和性质,要明确指挥人员,并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开车,遇到指挥混乱或信号不明,应拒绝操作,运行中对任何人必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 5、操作时,司机必须精力集中,不得做任何其他事情,不许无关人员上车,更不准有人在车上进行测试或修理作业。 6、每次送电起动和吊物起升,运行前以及运行前方地面有人时,均需响铃发出信号,吊运时,吊物应高出障碍物0.5米左右,严禁在人员和重要设备上方运行。 7、吊运前,要将吊钩对正所吊运物的重心,并将钢绳绷直后,再有节奏的起升,不准歪拉斜吊。下落吊物时,不可过猛,严禁吊拨埋入地下物件。 8、遇到吊运索具或捆绑方式不合安全要求以用有棱角的重物没按要求垫好或吊物上浮动物品时,司机应当立即提出,没处理好不得起吊。 9、在吊运作业中。当吊钩起升接近限位器和大小车行近轨道终端或与同跨邻近天车相遇时,要慢速运行,不准用打倒车代替制动,也不准靠限位停车或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10、天车严禁超载运行,吊运负荷或接近负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稍许,停留片刻,经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后,再继续起升,缓慢运行。 11、操作有主付钩天车,在两钩换用时,不准用上升限位作为停钩手段,不准在两钩处于相同高度时一齐使用,更不允许在用主、付钩翻动重物,同时开动大车和小车。 12、严禁用天车推顶同跨的同一台天车,大车运行时,两车必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用两台天车抬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定的专人指挥,平稳操作,不是猛烈或起动与制动。 13、当吊物场地光线不足或夜间作业照明不够时,司机应提出要求给予解决,不得已时,应加强指挥和谨慎操作,在起吊司机看不见重物时,必须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 14、露天作业天车,遇有暴雨、雷电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并使天车靠近指定位置,切断电源,用夹辊或木垫将车轮卡牢。 15、天车发生故障或突然停电时,司机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将各控制器手柄搬到“0”位,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如吊有重物,就设法将重物落至地面,否则,不能离开司机室。 16、吊运中,可反复起降重物将其送至安全地点落下,如属电气故障,则应立即按下事故开关,并通知有关人员。 17、天车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时,除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外,还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未经许可,不准随便动车。 18、司机打扫天车卫生时,必须切断天车总电源后方可进行,不准用水冲洗电器设备,也不许用湿抹布擦试控制器的电器元件。 19、工作完毕,司机应将天车停至指定位置,并卸去负荷,升起吊钩,将小车开到轨道终端,各控制器手柄要搬到“0”位,要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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