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省建设厅副巡视员蔡林峥带领全省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督查组来民乐县督查,副市长余锋陪同督查。 据了解,民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县城以北2公里的洪水河东岸。工程于2009年12月由省发改委批复建设,总投资5062万元,占地30亩,建成后日处理1.2万吨污水,配套敷设污水收集管网29.85公里。污水处理厂采用CASS处理工艺,消毒处理后的污水将达到一级B标准,经处理的污水将会排放至洪水河回灌农田,泥饼处理后暂外运填埋处理,工程投入使用后,可实现城区污水全处理。目前,该工程已完成29.85公里污水收集管网和主体工程建设任务,水处理、配电、格栅间、空压等设施设备安装工作也正在紧张施工中。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督查组要求,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力度,加快进度,采取得力措施,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如期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开阔思路,想方设法,多方筹措资金,按照需要把筹到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确保工程如期完工;要采取超常规措施,根据施工时间节点要求,制订整个工期倒排方案,把任务分解到每一天,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要克服雨季、海拔、施工期短等不利因素的影响,鼓足干劲,多措并举,加强人力和财力,想尽一切办法加快建设进度,确保9月底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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