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1.我国有50万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超过2500万人,从职业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和新增病人数量,我国都居世界首位。
2.每年因工伤事故直接损失数十亿元,职业病的损失近百亿,每年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达800亿元,
成千上万的家庭因此受到毁灭性的灾难和无法治愈的创伤。
3.每年国际劳工组织(ILO)大会都有批评中国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言论,世界人权大会等组织也以此为借口攻击中国“忽视人权”。
美国《新闻周刊》1994年12月12日曾刊登了一篇题为《亚洲的死亡工厂》的文章,文章中这样写到:“……在亚洲,没有哪个地方比中国的工业安全措施更松弛的了。……次数最多和最致命的火灾发生在中国南部特区的工厂中,大火吞噬了许多工厂。数百万的工人每天涌入‘三合一’的血汗工厂,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些工厂的车间、仓库和宿舍都在一起,工人们大部分是些受过极少教育的女孩子,她们是被每天挣1.5美元(用乡村标准来衡量这是一笔钱财)的许诺从乡村吸引来城市的。”
2002年,在大陆、台湾、香港、澳门两岸四方共同举办的职业安全卫生研讨会上,记者向台湾负责职业卫生的官员提问:“珠三角有大量台资企业,有的台资企业设备陈旧,每年都有相当数量工人的手臂和手指被机器轧断,在台湾,这些企业也是如此吗?”这名官员回答:“这主要是大陆在这方面管理不严,惩罚不重,在台湾,如果发生了这种事故,老板要付极高的赔偿,这种事故多发生几起,老板就要倾家荡产。”
国外一些友好人士对中国的职业健康安全状况表示关心与忧虑。一位劳工组织官员曾讲过:“中国已成为政治、经济大国,但不应成为工业事故的大国。”
4.群死群伤事故时有发生:
1979年11月25日凌晨3时30分,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的“渤海二号”钻井船,在渤海湾迁往新井位的拖航中翻沉。当时船上74人,有7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700万元;
1994年12月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友谊馆举办的演出活动中发生火灾,造成325人死亡,其中288人是孩子;
2000年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的东都商厦发生了特大火灾,共造成309人死亡;
2003年12月23日,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的川东北气矿16号井发生特大井喷事故,井内喷射出的大量含有剧毒硫化氢的天然气四处弥漫,造成243人中毒死亡,2142人住院治疗,65000人被紧急疏散、安置;
2004年11月28日,位于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庙湾镇的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被困井下的187名矿工中只有21人生还,其余166人全部遇难;
2005年1月3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共造成55人死亡,34人受伤;
2007年4月18日7时45分左右,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钢水包滑落事故,装有30吨钢水的钢包在吊运下落至就位处2-3米时突然滑落、撒出,钢水冲进车间内5米远的一间房屋,造成在屋内正在交接班的32人全部死亡,2名操作工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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