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工作看不到效益,或者效益是隐性的,一般都不是太重视,或者口头上重视,实际上不重视。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地位不高、权威不够、收入不多,还要担责任。
安监总局要拓展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思路,安全管理不同于其它行业,有其特殊性,应当采取特殊的政策和措施。
一是要改变许可准入的方法。在现有高危行业实行安全许可证的基础上,对其它工业企业,对其想要获得政府资助、新批建设项目、招投标项目、企业上市、相应的行业规范达标、知识产权、专利、评优评级等与企业生存与发展息息相关的前瞻性的允许或者行政许可条件中,设置安全条件和门槛。比如:必须安全标准化达标,多少年无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受过安全生产监管上的处罚,设施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硬性安全条件。这样、迫使企业不得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除非企业本身不想再发展壮大。
二、树立安全管理的权威,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新机制。现有的安全生产法规看似严厉,对企业来讲不出事一点用也没有,也就是不具备相应的约束力或者没有人督促。按安全法规要求去做不见得不出安全事故,不按照要求做也不见得就一定出安全事故,这也是侥幸心理存在的原因之一,安全工作可有可无。从事安全管理人员也就不具备权威性。
安监总局应当出台新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也就是对取得、受聘在企业(非中介)工作的注安师。业务管理部分归口安监部门,并对受聘在工业企业的的注安师进行指导性的管理,修订注安师管理规定中权利义务,这样才能使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执行落实到位。也真正体现注安师的价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