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进入施工现场的井架、龙门架必须具有下列安全装置: 1) 上料口防护棚; 2) 层楼安全门、吊篮安全门; 3) 断绳保护装置及防坠器; 4) 安全停靠装置; 5) 起重量限制器; 6) 上、下限位器; 7) 紧急断电开关、短路保护、过电流保护、漏电保护; 8) 信号装置; 9) 缓冲器。 2 卷扬机应执行本规程有关规定。 3 基础应符合说明书要求。缆风绳、附墙装置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不得用钢筋、脚手架钢管等代替缆风绳。 4 起重机的制动器应灵活可靠。 5 运行中吊篮的四角与井架不得互相擦碰,吊篮各构件连接应牢固、可靠。 6 龙门架或井架不得和脚手架联为一体。 7 垂直输送混凝土和砂浆时,翻斗出料口应灵活可靠,保证自动卸料。 8 吊篮在升降工况下严禁载人,吊篮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9 作业后,应检查钢丝绳、滑轮、滑轮轴和导轨等,发现异常磨损,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10 作业后,应将吊篮降到最低位置,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