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新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 “两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在彭水县安监局、县建委、彭水新城管委会的正确指导、严格监督管理下,通过彭水新城建设工程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实现了2013年1月至9月无事故无伤害的较好成绩,现将整个“两防”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为了认真落实2013年重庆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管理,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13〕1号)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3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彭水府发〔2013〕16号)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彭水安委办发〔2013〕18号)及《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城建设开发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彭水新城管委会发〔2013〕6号)文件精神。 制定了《关于做好2013年彭水新城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 成立了《彭水新城建设工程“两防”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彭水汉元公司、湖大监理处、湖南四建彭水新城建设项目部、湖南长工彭水新城项目部主要领导组成;组长由彭水汉元公司副总经理李国庆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由湖大监理处安全专监陈世龙同志担任(因陈世龙同志调离,由郭文峰同志接任); 安排了从2月1日至9月30日阶段性工作:部署发动阶段(2月1日至2月28日);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至9月30日);检查督促阶段(3月15日至9月30日);工作总结阶段(9月25日至9月30日); 落实了“两防”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整治范围: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等。 落实了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彭水汉元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新城建设的“两防”专项整治行动;湖南湖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彭水监理处,负责新城建设“两防”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指导新城建设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彭水新城建设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水利工程的“两防”专项整治行动;湖南长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彭水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爆破作业的“两防”专项整治行动。 二、从3月1日至3月15日,在彭水汉元公司、湖大监理处、湖南四建彭水新城建设项目部、湖南四建靛水安置小区项目部、湖南四建彭水新城建设管委会办公楼项目部、湖南四建彭水新城建设张家坝安置小区项目部、湖南四建彭水新城建设道路工程第一项目部、湖南四建彭水新城建设靛水片区河道整治项目部、湖南四建彭水新城建设道路工程第二项目部、湖南长工彭水新城项目部等单位,分别组织了有单位负责人、全体管理人员、施工班组工人代表,参加的“两防”专项整治行动会议。会议主要传达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3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彭水府发〔2013〕16号)、《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彭水安委办发〔2013〕18号)、《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城建设开发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彭水新城管委会发〔2013〕6号)文件精神,结合彭水新城建设工程的实际,布置了今年应预防的安全事故类型:防范高处坠落事故、防范起重伤害事故、防范物体打击事故、防范触电伤害事故、防范机械伤害事故、防范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防范深基坑垮塌事故、防范脚手架坍塌事故、防范密闭空间中毒窒息事故、防范土石方运输车辆造成的车辆伤害事故;重点防范可能发生的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经统计,参加“两防”动员会议的人数达263人。 三、“两防”综合安全检查小组从3月1日至9月30日,先后组织了:临时用电专项检查;脚手架搭设专项检查;模板支撑作业专项检查;深基坑作业专项检查;人工挖孔桩作业专项检查;高处(高边坡)作业专项检查。每周1次每月4次,共计组织了36次专项安全检查。查出各种安全隐患210项,完成整改206项,整改率为98.9%。余下的4项是9月27日检查中发现的,要求工程队在10月1日前完成整改。 四、从3月份开始,安委会每月出一份“两防”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简报(共发出七期),表扬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反复出现同样安全隐患的单位,对一些屡次违章作业的员工按照《彭水新城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坚持安全标准化管理,坚持施工过程危险源控制,彭水新城建设工程全体员工在“两防”专项整治行动活动中,取得了无事故无伤害的较好成绩。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安全工作任重道远,抓好安全管理是对公司负责、对员工负责、对员工的亲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彭水新城建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彭水汉元产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