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电力建设管理水平,提高文明施工标准,改善施工环境,使电力建设与施工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推动企业施工向深层次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2.适用范围: 我公司承接/中标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 3.职责: 3.1 各施工单位行政正职对文明施工负全责,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抓文明施工,严禁以包代管。 3.2 各单位要明确文明施工的负责部门。 3.3 建立公司、工地、班组三级文明施工管理网络。 3.4 启动试运阶段,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对现场文明施工负责。 4.本管理规定制定依据: 4.1《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建[1995]671号 4.2《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电建[1995]543号 4.3《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电综[1998]112号 5.管理规定 5.1开工准备阶段 5.1.1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和组织机构,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人,并要正常开展工作。 5.1.2 建立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和基本措施,得到相应领导机构的批准,并付诸实施。 5.1.3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文明施工的规划、组织体系、职责。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要考虑文明施工的需要,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执行。 5.1.4 材料、土方、设备等堆放合理,各种物资标识清楚,排放有序,并要求符合符合安全防火标准。 5.1.5 场区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施工区域形成围栏或围墙。照明配置得当,保卫人员上岗执勤。 5.1.6 施工用电及力能管道系统要布置合理、安全,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备。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5.1.7 明确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无死角,责任落实,并有明显标记,便于检查、监督。 5.1.8 施工用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熟悉机械性能和工作条件。 5.1.9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装备、安全工器具等要逐步实现标准化,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1.10 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上墙。 5.1.11 不具备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