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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的管理,是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使煤矿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种有效途径,是实现煤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全面提升煤炭工业整体素质的需要,是煤矿自身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发展的需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生命工程意识、创新意识和以法抓好安全质量的法律意识,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双基”工作,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求真务实,讲求实效,以点带面,稳步进行,促使煤矿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促进煤矿安全状况的稳步好转。
二、制定规划,确立目标: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及自治区煤矿工业管理局制定的规划目标:2004年底,国有重点煤矿80%的矿井达到国家局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以下简称《标准》)一级标准,其他矿井达到二级标准,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及以上的矿井达到国家局规定的三级以上标准;2007年国有重点煤矿全部达到安全质量一级标准。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年初制定全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确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
组长: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组长。
副组长: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担任。
成员:由各相关单位领导及各矿党政领导组成。
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安生部部长担任。
办公室成员:由安生部及相关部室人员组成。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管理职责
1、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现场管理监督工作。经常深入井下现场,督促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根据集团公司的达标规划要求,负责制定集团公司每季度各矿井各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达标计划。
3、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标准》要求,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每季度各矿井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和检查人员的分组及日程安排。
4、加强动态检查,动态考核工作,严格按标准检查。
5、积极组织标准化各小组成员对各专业进行全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及考核评级工作,对定期检查或动态检查查出的问题,及时记录、汇总、整理,并将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和奖罚情况通报各矿。
6、有权对受检单位进行处罚,有权对任何作业地点进行检查,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有权向有关单位或人员了解情况。
7、对各专业、各单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当场予以纠正,如暂时无法解决,以“四定”要求限期整改。
四、检查、考评的专业:
根据《标准》,检查、考评八大专业: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调度、地测、煤质。其中采、掘、机、运、通、地测六大专业进入矿井考核,调度、煤质进行专业考核。
各达标专业必须严格实行全面安全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各单位(专业)将本单位达标计划(包括责任区域)进行目标分解,并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同时,建立奖罚机制,奖优罚劣。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办法
依据《标准》规定,集团公司采取动态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即公司每月对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动态抽查,各矿将当月自检结果及整改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安全部;公司每季度组织定期检查,对矿井一个季度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考评。具体方法如下:
一)、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成员随时深入井下作业现场,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现场管理工作,协助基层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的问题。
二)、在动态抽查中,由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根据各矿井自检情况对矿井进行动态抽查,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对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在季度定期检查中,由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专业及工会、纪检等部门对各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对照《标准》严格考核、评级。
四)、根据《标准》规定,严格检查矿井必备条件和各专业必备条件的完成情况,将必备条件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六、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奖励办法:
一)、资金来源:
1、集团公司以每季度各矿井实际原煤产量为计算依据,按季考核,从吨煤中提取0.3元作为奖励基金。
2、依据《煤矿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集团公司从安全费用的提取中保证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建设资金。
二)、考核办法:
1、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组考评成绩为依据。
2、考评分数形成:矿每月自查占10%,公司抽查占20%,公司季度考核占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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