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作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 2.底模,应在同一部位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试块强度达到要求时方可拆除(见表1)。 表1 现浇结构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 结 构 类 型 结构跨度(m) 按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计(%) 板 ≤2 50 >2,≤8 75 >8 100 梁、拱、壳 ≤8 75 >8 100 悬 臂 构 件 ≤2 75 >2 100 注:本表中“设计的混凝土旨度标准值”系指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应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3.拆除高度在5m 以上的模板时,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4.模板支撑拆除前,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楼板模板时,要注意整块模板掉下,尤其是用定型模板做平台模板时,更要注意,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 5.拆模时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并派人监护。拆模必须拆除干净彻底,不得保留有悬空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高处拆下的模板及支撑应用垂直升降设备运至地面,不得乱抛乱扔。 6.拆模时、临时脚手架必须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作脚手板。 7.脚手板搁置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空头板,以防踏空坠落。 8.拆除的钢模作平台底模时,不得一次将顶撑全部拆除,应分批拆下顶撑,然后按顺序拆下搁栅、底模,以免发生钢模在自重荷载下一次性大面积脱落。 9.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模板的拆除,除应符合规范 GB 50204-92 第 2.4.1 条或 2.4.2 条的规定外,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后拆除。 10.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 11.预制构件模板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构件不变形、棱角完整时,方可拆除; 2)芯模或预留孔洞的内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构件和孔洞表面不发生坍陷和裂缝后,方可拆除; 3)底模,当构件跨度不大于4m 时,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的混凝土标准值50%的要求后,方可拆除;当构件跨度大于4m 时,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的75%的要求后,方可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