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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的概念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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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3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动火作业的概念及范围:
在公司区域内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用火管理范围:
1、气焊、电焊或气割;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
3、烧烤煨管、熬沥青、炒沙子、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4、生产区域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等;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6、在生产区域使用非防爆的电器。

发表于 2013-11-3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动火作业的概念及范围:
在公司区域内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用火管理范围:
1、气焊、电焊或气割;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
3、烧烤煨管、熬沥青、炒沙子、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4、生产区域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等;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6、在生产区域使用非防爆的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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