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高空作业车,是否属於特种设备,需不需要经过政府检查之后,才能够使用?
但是依照对於法规的解读是,额定起重量≥0.5t的升降机属於特种设备。
是不是额定荷重在500 公斤以下的不属於特种设备的范围。一般在现场使用的高空作业车,额定荷重都小於500 斤。是不是不需要检验。如果需要检验,供应商也应会提出检验证明,但是供应商也没有这种资料和文件。
因為目前好像国家没有高空作业车的培训,也没有高空作业车需要持特种作业证才能上岗工作的要求。
| | | 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1t,且提升高度≥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 | 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升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旋臂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机械式停车设备。 |
我在北京的同事,收到指示,高空作業車必須要接受監督檢驗。否則公司會因為違法而被罰款。
上海没有这样的要求。请问有这种北京市地方性的要求吗? 或者有其他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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