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修改安全生产法 | [url=]正在抓紧完善修正案草案稿[/url] |
| 【字体: 大 默认 小】【 打印】[url=]【关闭】[/url] | | 编者按
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401件。大会主席团将这些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由专门委员会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代表提出议案的审议结果。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高度重视议案审议工作,在议案审议过程中切实加强与代表、有关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在前不久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一些专门委员会报告了议案审议结果。
法制日报从今天开始推出“议案追踪”专栏,报道这些议案的办理情况。
法制网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了解到,目前有关部门正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抓紧修改完善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稿。
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李新炎、金华、戴仲川等92名代表提出3件议案认为,安全生产法部分条款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处罚额度偏低,存在职业安全与健康立法分割、安全监督与安全管理权限划分不合理、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清等问题,建议加以修改。
据介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1年启动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工作,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深入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安全生产法修改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3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建议有关部门加快立法工作进程,尽早将该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