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发〔2013〕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安监总局、中国设备监理协会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注册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
100分
60分
经济法
财务会计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00分
60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注册设备监理师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140分
84分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120分
72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参加考试人员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1月22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工作。
附表: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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