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保山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以来,保山市消防部门紧盯火灾频发的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城中村、“多合一”场所,认真部署开展“冬春平安”系列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并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11月5日,消防部门对龙陵凯龙城三期工程施工工地进行监督检查,经现场检查判定,该工程安装的防火门门扇下端及上端贴合门框处未设置防火密封条,且未填充防火材料,存在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消防部门对该工程负责人进行了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处罚。
11月18日,消防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新建的综合楼工程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存在严重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消防法》规定。随即,消防部门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