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推进 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安监总厅人事函〔2013〕174号 各有关单位: 定于2013年12月中旬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工作座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事务所创建发展的经验做法,分析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研究探讨推进事务所发展的措施。 二、参加会议人员 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北、重庆、云南、新疆等省级安全监管局和吉林、云南煤矿安监局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各1名;江苏、河南、重庆、云南、新疆等省(区、市)各1家事务所负责人,以及事务所所在市(地)级安全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各1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人事司,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关负责人;邀请中国安全生产报社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记者参会。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12月12日(11日报到),会期1天。 (二)地点: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地址:昆明市怡景路3号,电话:0871-64311690、64311123)。 乘车路线:从昆明机场乘机场大巴2号线至火车南站,转乘出租车或44路公交车到达;17:10和17:30分别可在昆明机场乘机场大巴5号线至终点站滇池大酒店,前行约8分钟到达。从昆明火车南站乘44路公交车到滇池学院站下车,到对面转乘94路至海埂别墅区站下车,右转前行500米到达。 四、其他事项 (一)请江苏、河南、重庆、新疆等省级安全监管局和云南煤矿安监局推荐本地区1家事务所参会并作经验交流,同时通知事务所所在市(地)级安全监管局参会。 (二)请各单位于12月6日前将参会代表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联系人及电话:陈志纯,010-64463146〈带传真〉)。 (三)请各单位就事务所创建发展情况、面临的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并准备PPT演示稿,于12月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参会代表报名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3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