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案(或设计)是指导施工具体行动的纲领,其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份。为强调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早在1983年建设部颁布的《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中就规定:“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建筑法》第三十八条则规定得更为具体:“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因为每一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过程,都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隐患,如果预见不到,安全管理措施不善,将不同程度影响到施工进度和效益,乃至造成人身安全事故。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必须通过预先分析,从而更好地控制,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消除危害,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1. 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的要求 施工方案编制人员是施工过程的设计师,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会审图纸开始就必须认真考虑施工安全问题,尽可能地不给施工和操作人员留下隐患。编制人员应当充分掌握工程概况、施工工期、场地环境条件,根据工程的结构特点,科学地选择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变配电设施及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合理地布置施工平面。安全施工涉及施工的各个环节,因此,施工方案编制人员应当了解施工安全的基本规范、标准及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如《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等。如果是采用滑模工艺或其它特殊工艺施工,还必须熟悉《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以后,才能在编制施工方案时确立工程施工安全目标,使措施通过现场人员的认真贯彻达到目标要求。 施工方案编制人员,还必须了解施工工程内部及外部给施工带来的不利因素,通过综合分析后,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措施,使之起到保证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科学、合理,有序地指导施工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