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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谨慎选择“拼友”
法官提出,一旦形成拼车关系,搭乘人的出行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就要依赖于司机。搭乘人应通过了解驾驶人提交身体体检证明的情况、实际驾龄、以往交通违法处理记录等情况,综合判断驾驶员的技术水平、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以及有无开快车、酗酒等不良驾驶习惯。
2.仔细检查车况
车辆自身的安全性能和车况对于安全出行也极为重要。对此,搭乘人可以通过了解车辆年检验车或定期保养的情况、目测检查等多种方式得出车况结论。
3.查验并记录车辆已有的保险情况,未保险的最好提前投保
搭车人要注意提前了解所搭车辆的保险情况,并查验保险的赔偿限额、保险期间和免赔事项等。由于交强险是第三者责任保险,其赔付范围不包括车上人员,因此机动车是否投保交强险以外的商业保险、投保商业险的险别和保险期间是搭乘人须特别关注的。为防患于未然,车主最好能提前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搭车人最好能提前投保短期意外险,为双方的安全加上一道“保险锁”。
4.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车主和搭车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对旅途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约定。尤其在有偿拼车的情况下,一定要明确对价的支付形式、数额及性质,尽量避免“营利”嫌疑,避免保险求偿受阻。
5.熟悉交通法规,注意收集证据
司机要谨慎驾驶,避免发生意外;一旦发生事故,应迅速判断出事故的责任方和过错方,并采取拍照、录音等适当措施及时保全证据,为索赔做好充分准备。
法官指出,拼车出行对于司机和搭乘人而言,面临的最大风险即是交通事故的伤害以及受到伤害后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赔偿问题,对此,对于搭乘人的人身损害,只要搭乘人自身不存在过错,无论是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也无论是否签订了免责条款,司机均要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然而,如果搭乘人明知司机存在醉酒、无驾驶执照等非法行驶行为,仍执意搭乘的,搭乘人则将面临着自行承担相应损害后果的风险。而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财产损失,只要搭乘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即可不必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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