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的内燃机和行驶部分应符合本规程第3.2节、第六章的规定。 2 液压系统、气动装置的安全阀、溢流阀的调整压力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卸料槽锁扣及搅拌筒的安全锁定装置应齐全完好。 3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制动液及冷却液应添加充足,无渗漏,质量应符合要求。 4 搅拌筒及机架缓冲件无裂纹或损伤,筒体与托轮接触良好。搅拌叶片、进料斗、主辅卸料槽应无严重磨损和变形。 5 装料前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运转,各仪表指示正常、制动气压达到规定值。并应低速旋转搅拌筒3-5min,确认无误方可装料。装载量不得超过规定值。 6 行驶前,应确认操作手柄处于“搅动”位置并锁定,卸料槽锁扣应扣牢。搅拌行驶时最高速度不得大于50km/h。 7 出料作业应将搅拌运输车停靠在地势平坦处,应与基坑及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并将制动系统锁定。 8 进入搅拌筒进行维修、铲除清理混凝土作业前,必须将发动机熄火,操作杆置于空挡。并将发动机钥匙取出并设专人监护,悬挂安全警示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