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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颜斐)因不满公交车司机在其上车时未给予照顾,60岁的残疾男子孟某竟殴打并拉拽正在驾车的司机,导致四车连环相撞。近日,孟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通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今年10月14日上午7点,孟某乘坐某路公交车去看病,因认为自己上车时司机孙某未给予照顾,便与对方发生争执。当公交车行驶至通州区梨园镇九棵树附近一十字路口时,孟某殴打并拉拽孙某胳膊,致使公交车失控,四车连环相撞,其中一小轿车司机受伤,四车分别受损。后孟某被抓获。
庭审中,孟某辩称其行为不构成犯罪。辩护人认为,公交车司机孙某对本案的发生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孟某系初犯、偶犯,故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法院认为,孟某与公交车司机发生争执后不能理智处理,殴打、拉拽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司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孟某律师的辩护意见经查无事实和法律根据,法院不予采纳。最终,法院判处孟某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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