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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加大矿用安标产品管控力度
作者:法制网 来源:法制网 点击: 69 评论:0 更新日期:2014年01月08日
国家安监总局对外发布通知,要求强化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以下简称矿用安标)制度在事故预防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大矿用安标产品的管控力度。
通知要求,持续加大矿用安标发放后的监管力度。自2014年起,以核查企业实际生产产品与送检样品的一致性为重点,每年必须对重点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依规暂停或撤销其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志。以核查矿山企业采购产品与矿用安标检验样品的一致性为重点,每年核查矿山企业不少于10次。
通知明确,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机构的管理,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评机制。每年须对技术审查员、现场评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坚决予以淘汰。
切实加强对现场评审员的管理。要及时收集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生产企业填写的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综合信息反馈表,对存在问题的评审员,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评审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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