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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新安全生产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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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5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更加突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重点强化了三方面的要求:一是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强化政府监管,完善监管措施,扩大监管范围,严肃查处监管人员失职渎职、不作为等行为;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加重对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责任人的处罚,让肇事者、责任人付出更大的代价。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认真汲取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加大执法力度,用更严格的法制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状况,尤其是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会议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http://www.gov.cn/ldhd/2014-01/15/content_2567802.htm
发表于 2014-1-15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位同仁有草案的全文,提供一下,大家好学习。
 楼主| 发表于 2014-1-15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1-15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
发表于 2014-1-16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发表于 2014-1-16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位童鞋知道草案具体内容?
发表于 2014-1-16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战士 发表于 2014-1-15 19:58
那位同仁有草案的全文,提供一下,大家好学习。

供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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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肃查处监管人员失职渎职  这个会不会是对我们要求更多啊
发表于 2014-1-16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草案,感觉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
发表于 2014-1-16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觉得是什么利好消息
发表于 2014-1-16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全体安全同仁的利好好消息!
发表于 2014-1-16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修订草案!
发表于 2014-1-16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安全生產法應該   注重發揮安全管理人員的作用,鞏固安全管理人員在企業的地位,提高安全管理人員待                                                 遇。                                                                                                                           
发表于 2014-1-16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7楼的开心朋友。
发表于 2014-1-16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认真学习办法。
发表于 2014-1-16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关心注安是否入法了,要求配置多少
发表于 2014-1-16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大家上传的草案,可以肯定的是都不是本次国务院讨论的最新版本,有最新版本的没有呀?
发表于 2014-1-16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是好消息,注安师合法了
发表于 2014-1-16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安全法第二0条规定:矿山、冶金、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单位和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和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
果真如此注安师们可都有正经事做了,摊上大事了
发表于 2014-1-16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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