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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安全第1

中国从业超300人食品生产企业须配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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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0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发表于 2014-3-11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在执行.
发表于 2014-3-1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他妈的忽悠!
发表于 2014-3-12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然是前两年那种所谓的“和谐”做法,执法不严,奉行“首次不罚”的执法理念,法律条文的威慑力是得不到提升的。
发表于 2014-3-13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成事在人
发表于 2014-3-14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问题是这个法律责任太轻了。。。。。。。
发表于 2014-3-22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酱油
发表于 2014-3-22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3-22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的资料
发表于 2014-3-22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的资料
发表于 2014-3-22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的资料
发表于 2014-3-22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3-22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3-25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个好消息,重在执行
发表于 2014-5-14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的是落实啊,经是好经
发表于 2014-5-15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安监局的执行力肯定执行不了。
发表于 2014-5-23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安监总局关于注安师的政策,没有一个执行的好的。
发表于 2014-5-26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落实不到实处的,已经几个月了,各地都没有动静。
发表于 2014-6-17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只是食品行业?其他行业呢?
发表于 2014-6-22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总局的规定往往没有强制性,也就是等于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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