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21日电 国家能源局今日发布消息表示,2014年1月份,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故,没有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1月份,全国发生一般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死亡3人,均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减少2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同比减少1起,死亡人数相同;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同比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 1月份,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同比减少1起。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同比相同。 据介绍,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1月3日,国电山东菏泽发电厂燃料运行人员在燃料装卸过程中,被运输燃料车辆挤压,造成1人死亡。1月17日,天津滨电电力工程公司的分包单位天津海能电建有限公司在天津滨海电力公司220千伏滨中一线升高改造工程施工中,新塔组立完毕后准备拆除老塔时,新塔突然倒塌,造成塔下作业人员2人死亡。线路因跨越高速路进行升高改造,项目出资方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电力安全事件为:1月5日7时54分,徐州华润电厂(装机容量4×30万千瓦和2×100万千瓦)5、6号机组(2台100万千瓦机组)跳闸,损失出力160万千瓦。初判原因为雾霾严重且空气湿度大导致厂区内500千伏出线绝缘击穿短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