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市委、市政府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会议对2012年兴平福瑞花园“11·21”锅炉爆炸事故,以及2013年咸阳百货大楼“12·20”火灾事故处理结果进行通报,其中6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8名责任人被处理。 锅炉爆炸6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2012年11月21日上午,兴平市莽山路福瑞花园小区供暖锅炉房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物业办公室3层楼房坍塌、6人当场死亡,其中4人为物业工作人员,2人为前来缴费的居民,1人重伤送院治疗(本报2012年11月24日曾有报道)。
咸阳市政府经过调查,对此次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的陕西福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王龙、兴平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邱镇及公司工程维修负责人郭寅虎、陕西环通标准锅炉有限公司售后技师李建峰、西安鑫能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法人胡高鹏等6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本起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的兴平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王亚雪,以及在事故调查过程中作伪证的陕西环通标准锅炉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郭小峰等12人分别被治安处罚、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警示训诫、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对陕西福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相关责任单位,由咸阳市安监局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百货大楼失火16名责任人被处分
2013年12月20日早上6时许,曾是咸阳市中心地标建筑的咸阳百货大楼失火,火势从一楼一商铺烧起,火势很快从一楼蔓延到三楼,经统计大火殃及110家商户,直接经济损失440余万元(本报2013年12月21日曾有报道)。
经调查,失火原因为一楼特步专卖店电气线路故障引起。根据调查和有关法规规定,咸阳市政府对16名负有管理和监管责任的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诫勉督导谈话。其中,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特步专卖店实际负责人王爱琴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负有直接管理和领导责任的百货大楼副经理侯建国,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及行政记大过处分,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百货大楼经理白冬梅,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另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渭城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赵杨州等13人分别给予严重警告、警告、行政记大过以及通报批评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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