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获悉,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印发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明确,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信息将每季度发布一次,作为严格限制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办法规定,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将上一季度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和中央主流媒体发布。 根据这个办法,非法违法企业信息主要包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在暗查抽查、专项行动、专项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行动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信息,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信息。 办法还规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信息公示期一般为一年。公示期满前,由责任企业向省级安全监管、煤矿安监部门提出核销申请并附相关整改材料,由省级安全监管、煤矿安监部门负责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和企业申请材料一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被公示企业未按要求改正,或屡查屡犯的,由相关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从重处罚,并延长公示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