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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岭市“1•14”火灾留给人们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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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2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场火灾遗址上的警示教育馆

2014年1月14日14时40分许,位于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

4个多月过去了,为了悼念遇难者,同时吸取血的教训,做到警钟长鸣,温岭市在保留火灾原貌的基础上,将大东鞋厂火灾遗址建成了“温岭市火灾警示教育馆”。

站在警示教育馆前,依然斑驳焦黑的外墙令人备受触动。据了解,该馆基本保持了火灾后大东鞋业的原貌,仅增添了一些必要的设施。比如残缺的缝纫机等物品残骸被放在三只铁笼里展出,以此向市民展示火灾的残酷。在墙角有用消防水管做成的树形构架,隐喻生命之树常青。

除此之外,现场还设置了6个图文展示主题,包括灾难现场还原、反思与整治、鞋业转型,以及救援中涌现出的正能量人物“顶梯哥”等内容。

据介绍,目前火灾警示馆已经开馆,其中一块区域用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警示教育馆正式开放后,我们将把城北街道所有企业的员工都组织来参观、学习消防知识,现场操作使用灭火器,学会快速逃生。”城北街道党工委书记说。

浓烟滚滚,缺乏培训的员工难以逃离

人们的疑问是:这起发生在白天,且灾难现场为高度没超过10米的建筑,为何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伤亡?

事发的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位于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这个街道大大小小共有六七百家制鞋企业,被誉为“中国童鞋之乡”。这里全年产能达2.5亿双以上,产值超过30亿元,但以中小企业为主,规模以上企业占少数。

记者在火灾现场看到,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是一座独栋的厂房,七间三层,除了房子的架子,其他都被烧空。墙壁漆黑,地上散乱着燃烧后剩下的玻璃等杂物,有鞋子埋在废墟中。

“那个烟啊,黑滚滚的,把半个村子的天都遮了,而且烧出来的气味特别臭特别呛。”一位现场的目击者说,下午3点多,他听到有人喊着火了,就跑出来看,本来还打算参与救火,但到现场后,发现火势太大,已经整栋楼着起来了,根本没法进去。

温岭市消防大队大队长余昌锋说,该大队14日下午2点52分接到报警,第一时间调度了12辆消防车赶往现场。“当时,几公里外就看到浓烟滚滚,到现场后,发现火势很大。烟太重了,消防官兵没办法从一楼楼梯过去,只能从后面用梯子爬上去。”最终现场救出20多人。

30岁的江西籍员工邹小莲是成功逃生的人。“我在三楼打鞋帮,忽然有人大喊‘着火了’,我和我老乡立刻慌了,她还有两个孩子在睡午觉,我们各抱了一个就往下冲,但没走两步,就走不下去了,全是黑烟,什么都看不见。”邹小莲说,她摸着进了厕所,立刻把门堵住。

“我以为火不会烧到三楼,但没几分钟,厕所门就烧着了,厕所窗外也是火,我没法求救,孩子还在大声哭,那时真的觉得没希望了。”邹小莲说,在厕所的几分钟漫长得像几十年,她都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后来火势小了一点后,消防员搭了个梯子让他们从窗户爬了出去。

另一位幸运逃生的员工说,“等我们闻到烧焦的味道,火势已经起来了!”当时他正在一楼工作,“最早发现火的地方是一楼堆放鞋子的区域,那里有不少电线,火一下子就冒出来,浓烟呛人,把楼梯通道掩盖了,一楼的人冲了出来,但楼上的人都挤在楼梯通道,不少人还摔倒了。”

“起火的时候,东北风很大,整幢房子很快被浓烟笼罩,很多人找不到逃生的路,有几名幸存者是躲在楼上迎风的东北角,没有吸进太多毒浓烟,最终被消防队员救下来的。”距离工厂不到20米一家小店的店主告诉记者。

参与救援的温岭市消防大队大队长余昌锋说,之所以这么多人逃不出,可能是因为火势迅速蔓延,鞋子材料燃烧产生大量浓烟和高温,很多人短时间就窒息了。“火灾产生的有毒浓烟吸一口就可能窒息,三口足以致命。”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黄希田说,员工没有掌握火灾逃生技巧也是死亡惨重的重要原因。“可以肯定16人中多数是窒息而死,也就是被熏死的。都是三楼、二楼往下跑时出了意外,正确的做法是应该往上跑,等待救援。”黄希田说,就算从3楼跳下,逃生率都有70%以上,可惜大家都不知道。

“我来厂里四年了,从没接受过什么消防培训,也没人提醒过存在隐患,发生火灾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怎么办。”成功逃生的张增丽情绪很激动。

居民称,这里的鞋厂时不时会发生一些小火灾,大家都感到迟早要出事。在附近一家鞋厂打工的安徽人胡先生对记者说,“大东鞋业还算是中等的企业,至少还有一些防火设备,还有很多小企业情况更差,如果发生火灾后果更严重。”

“那么多鞋料随便堆着,人又挤在一起,这条街道平时就时不时会发生一些小火灾,只不过这次是‘太大了’。”一位住在附近的老人说。

记者注意到,当地很多制鞋企业都是在一幢楼内办厂,一楼堆放原材料和成品,楼上加工作业。“楼上没有逃生通道,楼下那么多鞋料堆着,一旦一楼仓库发生火灾,就把后路断了,加上制鞋原料燃烧会产生有毒浓烟,楼上的员工逃生很难。”胡先生说。

平时,很少有企业会专门对员工进行防火知识和逃生知识的培训。有员工表示,虽然厂子里有灭火器,但从没进行过演练,他们都不会用,平时也不讲究什么消防通道,而且老板对吸烟什么的管得都不严。

重大责任事故,四名市领导受处分

经浙江省政府同意并批复结案,浙江省安监局在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全文公布了《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1·14”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认定火灾系电器线路故障引起的一起重大责任事故。直接原因为位于鞋厂东侧钢棚北半间的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鞋盒等可燃物引发火灾。

此外,大东鞋厂主体厂房未经消防审批,厂房内消火栓形同虚设;鞋厂内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温岭市、城北街道及辖区派出所、杨家渭村委会等均存在监管不力,甚至放纵违章,都是导致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被追究刑责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员:

1.林剑锋,大东鞋厂法人代表、执行董事、经理,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2.林真剑,大东鞋厂股东、监事。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人员:

1.温岭市市长李斌,行政记过处分。

2.温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永兵,行政记过处分。

3.温岭市副市长陈刚,行政警告处分。

4.温岭市副市长张文洋,行政记过处分。

5.温岭市城北街道党工委书记余海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温岭市城北街道主任连永明,行政记大过处分。

7.温岭市城北街道常务副主任、消防安全工作站站长、安全生产工作站站长俞抒明,行政撤职处分。

8.温岭市城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道德,行政记大过处分。

9.温岭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余昌锋,记大过处分。

10.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罗新军,行政记过处分。

11.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区二中队中队长(原温岭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北中队副中队长)陈云军,行政记大过处分。

12.温岭市安监局局长金良明,行政记过处分。

13.温岭市滨海交警中队指导员(原温岭市城北派出所副所长)徐华军,行政记过处分。

14.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党支部书记林云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5.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原村委会主任林德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大东鞋厂处以规定上限的罚款。由台州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大东鞋厂依法予以取缔。

台州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抄报省监察厅、省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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